2007-10-29

童書店的蘇花高對話-給孩子上一堂公民課(上)

今天中午,培瑜告訴我,她早上在泥巴咖啡恰巧遇到一群為反對興建蘇花高努力的朋友,問了她一個問題:「這個議題,是否也應該讓孩子從中學習些甚麼呢?」「嗯?你是想說環境議題還是永續發展嗎?其實真正值得學習的是選戰技巧吧?」我不經意地回答著。

記得五月初那場反對蘇花高晚會舉辦時,我們兩個還因為對於此議題意見不同而有所爭執。一條公路,建或不建,不就只是選舉時期政治人物炒作的議題罷了,何必隨之起舞呢?「可是,你不覺得做為一間在地的兒童書店,應該多加關心重要的公共議題嗎?」培瑜不放棄,知道我會對理想性的論述感到興趣。

「是應該關心關心蘇花高興建的議題,可是,我就是沒辦法理所當然的用『永續發展』這樣的大帽子,一下就扣在這樣一條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公路上。」我繼續說道:「所以,我也不覺得,我們可以用童書店的名義反對或贊成興建蘇花高。」

啊,發現一下子話好像說的重了一點,這樣夫妻間就沒辦法溝通下去了。我放下手邊的事情,想了一想,最近這陣子夫妻間的溝通好像是差了一點,對於沒有共識的事情,似乎常常是各說各話的,各自擁護自己的立場,而不願意聆聽對方,以建立有交集的對話。

「所以,你是支持興建蘇花高囉?」培瑜話鋒一轉,想要套我的話。

「不是不是,我只是認為這個議題正反的意見都值得尊重,也都各有一番道理。」我才沒那麼容易掉入陷阱呢。我繼續說道:「既然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公共議題,那麼直持興建與反對興建的意見,更需要充分對話,而且,是有交集的對話,畢竟,學法律的我相信,真理越辯越明。這也正是一個民主的公民社會,對於公共議題,尤其是爭議性的議題,理想的共識形成方式。不過,前提是,參與者都有說服別人,以及被別人說服的心理準備。」

「所以,我們可以拿這個議題,帶著孩子學習與參與公民社會的公共議題囉?」「是呀,不過在這個議題上,雙方的對話其實並沒有太多的交集,甚至連最基本:非暴力、理性對話、尊重他人說話的權力,都未必能做到。要拿來當孩子的教材,那要多費心帶著孩子逐一檢視雙方的論述與行為吧。」

「願聞其詳,」培瑜知道我喜歡長篇大論,雖然她不見得喜歡在夫妻的關係中,做一位不平等的「理想的傾聽者」(*1),「不過你要把他寫在部落格上。」

(未完待續)

* * *
*1 夫妻關係中的傾聽義務分配,參見麥克‧芮斯曼(2001)《生活中的微觀法律》商周出版,頁1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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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內留言 ( 1 意見 )

  1. 好像短篇期刊論文喔這篇.....引言,引言,就是引言!!!(完蛋中研究法毒太深了...飄走.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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