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2-07

2010/3/7 放手得大愛-蔡秀英《我和我的檳榔攤》書友會

2010/3/7 放手得大愛-蔡秀英《我和我的檳榔攤》書友會
主講:蔡秀英(《我和我的檳榔攤》作者)
時間:2010/3/7(日)下午2:30~4:00
費用:免費,請先預約報名。
地點:凱風卡瑪兒童書店(花蓮市中美路81號)
人數:預約報名20人,現場開放5名。
請來電(03)8246-533預約報名,或是寫信到staff@kkbooks.tw給我們。

蔡秀英,50歲,兩度失婚,現職是一位檳榔攤老闆。

對於如此的描述,你能否把她和文學創作連上一條線?

事實上,10年前蔡秀英因喜歡「畫眉」這首歌,在女兒鼓勵下報名海線公民大學「詩意人生」課程,在「偶像」路寒袖指導下,開始將自己的人生故事寫下來。寫著寫著,她告訴她的老師路寒袖和吳晟,她要出一本書做為送給自己的50歲生日禮物!

豪語一出,就不能反悔。於是蔡秀英像是在給自己療傷一樣,一邊哭著一邊憶著在電腦前一字一句的敲下自己的故事--那些旁人看起來像是八點檔台灣連續劇才會發生的事情,有點誇張的無奈和悲慘,竟就是秀英為了生存、為了女兒、為了愛情付出的真實人生!


▲蔡秀英和路寒袖老師在新書發表會,路寒袖老師說:「聽秀英講她無奈的婚姻、家庭的排斥、賣菜賣檳榔的苦楚、學電腦的趣事,以及可愛又善解人意的女兒,跌宕起伏,感覺隨時都要衝破人性的極限。」

還好,她回憶路寒袖曾告訴她寫作能夠療傷,「但不是把傷口層層包裹,而是把傷口攤開來,消毒、擠出化膿,多次之後讓傷口痊癒。」所以,咬著牙秀英還是寫了十八章的故事--從失婚的痛不欲生,寫到女兒幫助自己重生。

現在故事已付梓出版了,秀英的人生也像是走到光明處,靠著多年來的自力苦學,她學電腦、玩攝影,現在不僅會組裝電腦,也和朋友參加「法雅客」廿四小時攝影比賽獲得佳作,此外也常寫作台語詩、散文發表在《海翁台語文學》雜誌。

不再苦命的人生,秀英還是依然樂觀開朗,也願意四處和人分享她的生命故事、她的文學創作歷程,新書《我和我的檳榔攤》就是秀英和我們的媒介。書裡,談到了她在檳榔攤生意經營過程裡的小故事,很令人佩服她的勇氣。以下是我們摘錄書裡的文字,希望凱風卡瑪的讀者可以在講座前先從文字裡認識秀英。

然後,邀請你在三月七日的講座時間來聽秀英的生命故事,感受她對於生命磨難和文學創作持續堅持的熱情與意志力!


我是個中年婦人,經營著一家檳榔攤。中年婦人營生的檳榔攤,在檳榔業界裡的行話,稱為「阿婆店」,我的檳榔攤就是典型的代表。

阿婆店處在檳榔西施林立的夾縫中,要圖一個生存空間,其實相當不容易。更別說想跟已然成為當今台灣特色之一的火辣檳榔西施競爭,那簡直是比登天還難。

既然知道不可能,就得想辦法解決。

有一天中午,彷彿是老天有意指點我,一隻蝙蝠掉到我面前。

我突然想到學蝙蝠白天睡覺,等檳榔西施收攤後,才開始營業,這樣總可以了吧!

新開張不久的檳榔攤,選擇白天歇息半夜營業,總是容易引起他人諸多的揣測,尤其是只有獨自一個女人顧的檳榔攤。

自從調整營業時間後,雖然生意有些好轉,但是也招來一些變態的人到檳榔攤前做些奇奇怪怪的舉動。

就連警察也來臨檢很多次,還讓我簽下很多我根本不知道內容是什麼的簽單,並且一再告誡,不得做非法兼差。

有一天突然有一堆穿警察制服的人員,和幾個穿著便服的官員,到檳榔攤查驗我有沒有做非法營業。

其中一個官員對我說:「我們是縣府派來的稽查員。」

他除了例行的抄些我的個人資料,還一再告知我要列管的資料,又讓我拿出香菸讓他們檢查,說是要檢查我的香菸是不是有夾雜水貨。

他問:「你有賣私菸嗎?」

我說:「沒有。」

官員說:「你賣出去的香菸有開立發票嗎?」

我說:「大人,請問你,台灣的檳榔攤哪一家有開發票的呢?」

官員說:「既然你沒有開發票,那麼我要把香菸帶回去檢驗,檢查看看,你是不是賣水貨。」

我說:「好啊!不過大人,請你要開立帶走的數量證明給我。」

官員說:「我們帶回去後,會把全部的香菸拆開來,一枝一枝檢驗。」

我說:「沒關係,大人你要怎麼拆、怎麼驗我都沒意見,只是發還給我的時候,請你復原包裝。」


官員說:「我又沒封裝機器,怎麼復原?」

我說:「大人,那不是我的問題,總不能因為大人的質疑,就讓我擔上一筆不小的虧損吧!一來我沒抽菸的習慣,再說了我又沒有賣散菸,你要一包包拆開一枝枝驗,當然要負責封裝好發還給我。話說回來賣一包香菸只賺二到四元,你當我很喜歡賣嗎?那是服務買檳榔的顧客,我不得不兼著賣香菸,天氣晴朗的時候還好,碰到下雨天還得撐把傘,有時候還會被雨水汙泥濺得全身又濕又髒……」

官員說:「喂,你這個刁民,到底有完沒完,我只不過才說幾句話,哪來那麼多囉唆。」

我說:「大人,我怎麼會是刁民,我又哪裡像刁民?你說要帶走我白花花的鈔票買回來的香菸去查驗,我沒說過反對的話吧!我只是提出合理的要求,請你開立字據給我,難道這樣不對嗎?你說你要把香菸拆開來驗,我也說沒意見,只是合理的要求復原,這樣有錯嗎?」

官員說:「好,不談香菸,我要吊走看板,和拆掉你家的屋簷。」

我說:「行,反正檳榔攤也沒生意,我年紀又大,之前去找工作,工廠的人說,四十歲以上不請。這樣好了,我乾脆帶著我的數位相機緊跟著你們,沿路拍照存證,看一看,你們有沒有挨家挨戶吊看板,拆屋簷。」

官員說:「還辯,像你這樣頂嘴,不是刁民是什麼?」

他寫了一堆單據,回頭說:「刁民來簽名。」

我說:「不簽,我又不知道你寫什麼,萬一我亂簽,你把香菸帶走,一枝枝的拆開,不復原,說是我同意的,或是寫我同意香菸不用歸還,那樣我不是很倒楣?」

官員說:「有沒有那樣寫,你不會自己看嗎?」

我說:「大人,不好意思,我不認識字,看不懂。」

官員說:「你到底想怎樣?」

我說:「雖然我不認識字,但是我女兒認識,你把資料留下來,等我女兒下班回來後,我讓她念給我聽,我覺得可以了,我才簽字。」

官員說:「叫你簽名就簽名,哪來那麼多的廢話,你過來看一看,趕快簽名。」

我說:「我沒念什麼書,看無啦!所以不簽。」

官員說:「你不用跟我假仙,不認識字,還能玩這麼多台電腦,這幾台都是擺設喔!」

我說:「有頭髮誰願意當禿子,就是因為不認識字,所以才賣檳榔。」

後來另外一位官員,走過來拿起剛剛官員寫好的紙張,一字一字的念給我聽,並且一再保證,他沒有亂念,我才同意按手印。

那些警察、官員們走了,我的看板還留在原地,並沒有被吊走,屋簷也沒有人來拆,香菸也沒有被帶走……

這些年來我常常回想起這件事,為什麼當初我會有那麼大的膽量,敢跟警察抗衡?

答案是很清楚的,假如當初我沒有走進公民大學,絕對不會有那麼大的膽量敢跟警察理論。也不會知道,要求警察開立收據給我,那是我的權利。更別說敢跟他們嗆聲,要帶著相機一路尾隨他們拍照,看他們是否有取締不公的事。

那年我走入海線公民大學,除了學會忘記傷痛,挺胸邁開步伐往前走,也學到了該根據事情的對錯,力爭到底,不是警察說的話就統統都是對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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